离职前计算平均工资,生育津贴包含在内吗?
您询问的“离职前计算平均工资,生育津贴包含在内吗?”这一问题,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适用结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(2018年修正)第五十四条规定:“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,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;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。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。”该条款明确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,并非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。因此,若职工已享受生育保险基金发放的生育津贴,其本质是社会保险待遇,不属于工资范畴,离职前计算平均工资时不应包含;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,需按原工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,该工资属于劳动报酬,应计入平均工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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